我心目中的豆花不是這樣子的。
它必須是在寒冷的冬天下午,南部黃澄澄溫暖的陽光下,由一位花白頭髮,穿著白汗衫,西裝褲,脖子上披著一條乾淨的白棉巾的老先生,用擦拭的雪亮的不鏽鋼保溫桶裝著,然後放在手推車上隨著叮噹手搖鈴聲出現。這一切無非是美在那金黃色陽光閒適下午、老人手上那歷史悠久的銅製手搖鈴渾厚的叮噹聲、老闆溫暖的笑容、以及手工豆花那無可取代的豐厚口感、濃郁的豆香,炭火煎製的糖水香甜微帶焦香的滋味。
只有在外婆家的下午,才會有豆花老伯。一聽到那緩慢的叮噹、叮噹自街口響起,我便一邊呼天搶地叫表姊表弟或那總是慢手慢腳又愛賭氣的妹妹去叫住豆花老伯,一邊飛奔到廚房去拿碗公。外婆家的廚房距離客廳口可是非常的遠,還要轉好幾個彎,穿過飯廳跟爺爺巨大的辦公室和可以停進兩部轎車有找的大客廳,而且手裡還得拿著對小小孩來說又重又滑的大碗公,每回跑到大門口前我都一邊跑一邊大叫『豆花』還一邊想像自己跌倒打破碗然後自己摔在碎片上,老實說我的想像力實在太真實以致於我現在當真已經記不得是不是真的發生過。總之對從小無憂無慮的我來說,追不到豆花老伯委實是不得了的惡夢。
豆花老伯的不鏽鋼桶總是晶晶亮亮,照的我充滿期待往下看的臉很清楚。桶裡是吹彈可破的豆花,老伯用不鏽鋼的L型特製的杓子仔細的片出一片片不規則、厚厚的雲朵,然後從旁邊的鋼碗舀出兩杓濃稠但清澈的的褐色糖水,然後問我要紅豆還是花生。花生跟紅豆是燉的顆顆清楚又肥美,卻入口即化成沖鼻的香味。加了一小杓薑汁不但能化除焦糖的甜味,也讓吃完一大碗的小孩子暖暖的沉浸在飽腹的微醺中。
這種簡單但實在的吃食,造就了我挑剔的味蕾。美麗的擺盤或複雜希奇的材料,所帶來的幸福感怎麼可能比的上一個老先生殷實的傑作,與小孩子那由衷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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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到下午四點,我的肚子就會像訓練有素一般的餓了起來。這一切都要歸咎於六歲那一年舅媽家門前有一塊空地房子沒蓋起來。當然我並不是在為自己的肥胖找藉口啦,因為我的肥胖是因為壓力太大又缺乏運動。
那個年代的建築空地上都會疊著三根水泥涵管,雖然除了讓小孩子們可以帶著漫畫跟玩具躲在裡面假裝是自己秘密基地以外,看不出有什麼實用的用途。
下午四點的時候,陽光會變成澄黃色。賣肉圓的手推車,會停在空地上。推車上只有三層高高的鋁製蒸籠,蒸氣從旁邊的孔洞往上衝。如果你不怕晚上吃不下飯被揍,你可以奢華的用20元吃三顆,但愛吃又怕揍的我只吃了一次。之後就乖乖的只吃兩顆,剛剛好飽,又總是對它充滿期待。
賣肉圓的老伯長怎麼樣我已經不記得了。但是我記得他的手,因為我總是充滿期待的看著他的手,一手拿著綠色的淺塑膠碗,一手用白色的飯匙從白色的棉布上鏟起兩顆包在半透明QQ粉皮裡,飽滿渾圓的肉圓。然後會淋上粉紅色的醬汁,再加上一匙蒜末。醬汁是甜甜鹹鹹的,有一點點辣味。我總會先把肉丸上的皮先挑破,讓醬汁浸到肉丸裡,肉丸幾乎全是精肉,多汁而很有彈性,有著白胡椒溫和但刺激的滋味。厚厚的皮看來柔軟,卻非常有彈性,而且充滿醬汁甜甜的味道跟肉汁的香味。吃完了肉圓,老闆手邊有一碗切碎的芹菜,你可以捉一撮放進碗裡,然後把碗遞給老闆。老闆會在裡面加上一點點調味料--一點白胡椒、一點白色粉末,然後從旁邊舀入一匙高湯。甜甜的醬汁跟肉圓的肉汁混在湯裡,不僅鮮美,也可以回味適才的幸福滋味。喝完一碗湯,其實已經很飽了,老闆總會彎下腰問我要不要再一碗,而我總是滿足的說不要了。沒有了剩下的湯汁,湯只是湯而已。我舅媽總是開玩笑的說那肉圓攤子裡有加鴉片,所以我一天不吃就會很難過,雖然我也不知道鴉片是什麼, 不過好像是不好的東西, 小小的我當真的開始懷疑老闆加的那些白色粉末,因此有一陣子不敢喝湯,但是即使不喝湯,我還是天天都想吃呀!於是我覺得老闆一定是加在肉圓裡了!既然加在肉圓裡,那我也沒辦法囉!所以從小就有阿Q精神的我又開始了喝湯的生活。
現在想想那應該只是味精吧。因為體質對味精的過敏,我們全家都不愛喝外面攤販的湯,但是至今我仍然想念著那混合著粉紅色醬汁,鹹鹹辣辣又甜甜的湯。
每天下午四點,我的胃腸就會開始思念那種單純而溫暖的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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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是為什麼,有一陣子狂愛吃聖瑪麗的巧克力丹麥麵包。那是在F當bartender的時候,把麵包底部的錫紙那一面貼在會發熱的咖啡機上,接下來微溫的機體就會幫我慢慢的烤熱那塊麵包,等晚上吧台整理乾淨的下班時間,丹麥麵包已被烤的酥香,而上層的巧克力則是被烤的半溶,透出溫厚濃郁的香氣。在這樣的重口味以後,我就不愛吃其他麵包了。唯獨那看似無味的的法國麵包,卻因著對Cream cheese的熱愛,而成為我的主食之一。看似簡單的法國麵包,其實是不容易作的好吃的。外殼要酥脆而不死硬,內在要柔軟但有嚼勁,太酥鬆或太空洞都不是上品,最好是有正統山東大饅頭那種結實的嚼勁與口感,同時帶著麵香,方為絕品。雖然它看起來有層殼,好像可以廝守終身的給它放很久,但實際上它過了夜,裡面就會變乾了,這一點連吾家味覺遲鈍的阿鹿小姐都吃的出來。除了奢華的亞都麗緻的棍子,那當然是有口皆碑的美味外(每晚九點以後如果幸運的還有剩,有買二送一喔),新糖主義是我通常的選擇。如果家離家樂福不遠,這家法國大超市的法國麵包也蠻正點的喔!我個人是不愛吃麵包店裡塗了一大堆大蒜的玩意兒,因為它們不但通常狠鹹,含有過量奶油,而且還會造成社交障礙。尤其不是理想的早餐,除非你一整天都會被關在方圓一百公尺沒有別的生物的密閉空間裡,不過很有可能連你自己都受不了自己的味道。上次說過了越南食物的一些美味與恐怖之處,倒是忘了提起那隨處可見的路邊法國麵包。看著在台灣不管是價格或地位都蓋高尚的法國麵包,堆疊在髒舊的籮筐裡,上面蓋著一塊差不多灰黑的綿布,旁邊蹲著耐心的老嫗。這種在越南隨處可見的超寫實畫面,每每讓我覺得法國麵包真是看來就有一種出污泥而不染的貴族味兒。在法國也看過有人就這麼把只用紙包了一半的法國麵包隨性的放在公車候車椅上,然後又拿起來掰著吃。可惜我不會說法文,不然我真想指著那麵包警告那些人「你剛剛把麵包放在別人屁股坐著的地方!」越南的路兩旁有著露天的溝渠,因此人們習慣性的把廚餘都往裡面倒,在越南我從沒見過公廁,即使是在孔廟之類的觀光景點。也許這解釋了為什麼街上跟樹叢邊總是有著濃濃的尿味。每天早上會有清潔老婦用竹耙子耙梳著溝渠中無法被流水沖走的廢物。老實說我覺得越南人真的非常有耐力,那耙子只像我們的花盆用小鏟子的長度,也就是說這些老人必須彎著腰,仔細的凝視著那些廢棄物相當久。我只是好奇的往那些玩意兒瞄了一眼,就差點兒跟昨天晚上的晚餐再度見面。當然在這樣的街道邊放著的法國麵包,即使以好吃又大膽著稱的在下我,也不敢一親芳澤。雖然那顏色是那麼地金黃,刀痕是那麼的俐落整齊,預言了它外殼的香脆及內在的柔潤,我想曾被法國殖民的越南,依照她們飲食習慣留下的的法國風,在民生主食的法國麵包應當會有相當出色的表現吧!只是我真的是,唉,有色無膽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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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小,我跟妹妹就有著叛逆的『食性』。舉凡是我媽愛之入骨的食物,我們一律不喜歡。好比說麻薯、苦瓜、鳳梨、菜埔等,我想只要是小孩子,應該多對這些東西沒什麼好感吧!只是我們一直到長大了都還是避之唯恐不及。尤其是鳳梨這玩意兒,不但酸的要命,纖維會塞牙,更別提吃完以後舌頭那被刮傷般的痛感,簡直像在吃硫酸。不管我媽如何一般吃一邊發出吱吱嘖嘖讚嘆聲,不斷表示『很甜』、『很細、『完全不會刮舌』,我跟我妹就是不會上當。
話說今年因為沒下雨,似乎許多水果都大收,每天回家的路上都可見到好幾卡車的鳳梨在路旁。有著家庭主婦個性的我立刻覺得一定很便宜,不買太可惜!所以不顧自己根本不愛吃鳳梨,便停在其中一台寫著3顆100的車旁挑了起來。便宜的鳳梨比秤斤的小許多,削完皮更是見小,看起來白白的,只差沒寫著『我很酸』。不過反正我是盤算著要拿來打汁用的,所以酸一點配上紅蘿蔔汁反而對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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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之前,旅遊雜誌對越南咖啡著墨許多,什麼「滿杯的冰塊,加上一半的煉奶,再加入有特殊香氣的越南咖啡,喝完還要配上一杯冰茶」。讓我從一下飛機便開始極目搜尋這似乎常見有有特色的飲品。沒想到在那兒漫長的一星期,別說是這越南咖啡了,連個咖啡濾器跟咖啡豆都買不到!所有我敢進去的咖啡廳賣的都是
『Café au lait』、『Latte』、『Espresso』等等歐式玩意兒,就是沒有人聽過我所形容的咖啡。有一天有位有錢的官員請我們在飯店樓下咖啡廳喝咖啡開會,我看了一下冰咖啡,發現他有賣『越南傳統咖啡』!雖然他相當便宜,讓我深深感到懷疑,不過反正不喝白不喝我也就點了。
端上來,果然是烏黑的一杯,一點他媽的奶都沒有!心想著可能會喝到像在台灣一樣淡的出鳥來的洗鍋水,我洩氣的輕啜了一口……..結果接下來的會議我一直端坐微笑,完全不敢張嘴,深怕我那被苦到麻掉的舌頭會在我張嘴時滑落唇外….
後來同行的同事旅居越南多年的朋友來訪,我趁機向她打聽有關越南咖啡的事,想不到她竟然說越南咖啡就是這樣--又濃又苦,沒有酸味,帶著特殊的香氣。
從此我就死心了,不過回程在機場看到一磅才美金五元,卻長的像頂級藍山的豆子,還是買了一包,回來照著雜誌上的描述泡了一杯,也算聊慰遺憾。
至於那在台灣也赫赫有名的越南河粉嘛!它真的是相當美味!在那兒即使是天天吃,還是沒有吃膩。旅館的早餐總是有準備自助式的,每天有不同的高湯,肉片,跟不同寬度、形狀的河粉。相同的是一碗碗細切的蝦夷蔥、蒜苗、辣椒、薑片。在淺底湯盤裡夾入一小團河粉,放上幾片薄肉,依個人喜好放入小撮的蔥、蒜苗、辣椒或碎香菜,然後從清澈不見一星油花,卻充滿肉香的金色高湯鍋裡舀入一杓湯,我喜歡再擠進一點檸檬。越南的檸檬皮很薄,很小顆,但是卻帶有淡淡的花香。啊!真是美味的令人心蕩神馳!每每吃完一小碗,心中卻充滿了幸福的感覺,以至於坐在位子上傻笑了起來。我可是個相當不愛喝湯的人哪!
但那冒著熱氣,帶著淡淡檸檬酸味與些許香料的辣味,以及豐富卻不膩人的金黃色肉湯,真的是令人難忘的美味。而那看來像麵條的扁扁河粉,雖然柔軟卻韌潤的口感,雖然沒有味道,卻吸滿了湯汁,恰如其分的襯出整碗湯的美味,相較之下碗裡的肉,反而只是裝飾用的似的!若說這完美的食物有什麼缺點,那就是吃完很快就餓了。由此我相當羨幕那些腸胃強健的越南當地人,敢就地在路邊兩個大竹籃、一跟扁擔就賣起河粉的老婆婆手中接過一碗同樣的美味,只要台幣四塊錢哪!即使是在像樣的餐廳裡,一碗也只要台幣二十塊左右。
不過也許是因為窮,當地人真的是什麼都吃啊!路上完全看不到流浪動物,連麻雀都沒看到,有晚我獨自閒晃到一家啤酒屋,翻開菜單發現它可是很有系統的依照烹調方式來分類,例如說湯:雞肉湯、蔬菜湯、番茄湯、青蛙湯、熊肉湯、燕子湯、牛肉湯、猴子湯、豬心湯、狗肉湯。
是的,每一種烹調方式都有狗肉、燕子、猴子、或熊肉做選擇,它們就這麼擺在牛肉、雞肉或豬肉之間,沒什麼大不了的。本來想點一隻烤青蛙來瞧瞧,不過我想到一隻光溜溜的乖東西掛在竹籤上,實在沒有勇氣咬下去。所以我只要了一盤蔬菜炒河粉,以示為那些在台灣的屋簷下飛來飛去的的小傢伙默哀。順帶一提的是,越南人煮飯是相當直接,沒什麼美感考量的,不像咱們中國人會取個什麼龍鳳湯結果裡面煮著蛇跟貓也沒人看的出來,所以如果你想看看隔壁那隻老是跑到你家門口來拉屎的小黃烤起來是什麼樣子,也許你可以點個烤狗肉看看,然後照張像,回家給小黃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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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第一天到河內的明信片,一直到現在還沒寄到。聽說在那個仍是共產統治的國家,五星級旅館裡都有密錄機,出門時總有人會跟蹤妳。的確我常常聽到奇怪的機械聲,不過我是回來才聽同行的人說起有關跟蹤的事,所以沒機會玩個探頭探腦的小遊戲。我想跟蹤到我的人蠻倒楣的,因為我老是在逛一些髒兮兮的小店,又常常迷路,而且肯定是不可能有什麼機密交換行為,因為我逛的地方的居民,大多連『
How much??』都聽不懂。我想我那些描述越南街道恐怖的機車交通行徑,又髒又熱的街道,老想從觀光客身上大撈一票的越南人等等的明信片,大概全被正汲思發展觀光業的越南政府給收拾掉了。關於明信片也是有段小插曲,就是在河內的
36條古街裡,有許多街童。小至5.6歲,大至10餘歲,他們會抱著一堆印刷的很差的觀光手冊,明信片等東西,一看到你就黏上來,可憐兮兮的一直遊說你用10倍於商店的價值買這些濫玩意兒。他們英文能力已經被磨練的很精了,無論妳怎麼拒絕,他們總有辦法用不斷的糾纏,(甚至在妳逛的店門口一家家的等妳),越來越可憐的語氣和故事苦苦哀求,不停的降價求你買,最後狠不下心又臉皮薄的觀光客只好用3倍於商店的價格買下這些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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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 you touch me you'll understand what happiness is,
and the memry, can begin.
--------Memery, from "Cat"
這不是一張死貓的照片。是昨天斑斑的新主人寄來的,現在的她叫做Miu-miu。斑斑的故事是現代流浪貓的傳奇,如果以貓的眼光來說,應該算是像小說般的情節。雖然我沒有問過米澳,但是以她對除了罐頭之外其他事物那種不屑的態度,我想也是不可能從她那裡得到正面的印證,所以大家就將就相信我說的吧!!
斑斑的生母在天母的喬治皮鞋總公司天花板生下了斑斑,和她三色斑紋的妹妹點點。然後她就去逛街,忘了家裡的孩子。養過貓的人都知道吧!貓是很健忘的!前一秒她還在挖冰箱下的球球,你只要對她大嚇一聲,她轉個頭青你一眼,再回頭就會露出"咦?"的表情。被丟棄的這兩姊妹自然是不停的哭妖。而在她們小窩下的辦公室裡,有位心地非常善良的人,在聽到她們的哭叫日益微弱時,拋棄了一切疑慮把才一星期大的她們抱了下來。那時她們只有約十天大,是最難照顧的貓嬰兒。我們並不是文中那位心地善良的人,本來只是想去看看那隻小三色貓,因為對米澳的愛屋及烏。沒想到等我們到達約好的醫院時,小三色貓已經被別人先抱走了,只剩下斑斑。她動也不動的躺在鞋盒裡,從她善良的代母紅腫的眼框看來,我們似乎晚了一步…….結果,她並沒死,只是三天沒好好吃飯也沒大便。基於人道的立場,我們決定抱走她,不是因為牠的狀況不好,而是因為牠的代母的精神狀況瀕臨危急。她實在應該要好好休息一下…….
在昂貴的Nike羽毛外套裡狠狠酣睡了二小時後,小傢伙開始掙扎要爬出口袋。同時開始大叫,我們衝進大三元餐廳的廁所,在衛生紙的催化下,她把三天份的一次排泄光了,然後開始爆喝奶。從此開始了肥胖小貓的生涯。Note:照顧貓嬰兒的首要重點,就是保溫。可以參考寵物店賣的恆溫電毯。到了她一個多月大,正是最可愛的時候,雖然捨不得,還是到了該為她找新主人的時候。我們家有了孤傲的米澳跟愛亂尿尿的哥哥,已經沒有足夠的空間再加上一隻活動力充沛的小皮貓。於是我到台大耶林登出了她的生平,大約前後有20多人來信要照片,看過照片後有6個人說要養。我寫了一張囉哩吧嗦的問題請這些人答覆,因為我不希望把斑斑交給一時興起想養,卻在哪天把她偷偷送掉的人。在版上已經看過夠多「因為某些因素不得已」「要出國」「家人反對」之類爛理由要送掉貓的文章,實在是受夠了。斑斑的主人不但詳盡的回了我的信,而且還回了之後的很多封,我想,斑斑與她的相遇,真的是兩個生命最幸福的際遇。所以說,這是流浪貓的傳奇。一個愛你的人為你佈置一個溫暖的家,願意一輩子照顧一隻過動又任性的小雜種。對每一隻流浪的貓咪,這都是最幸福的Ending吧……
如果,如果你有能力照顧一隻貓咪,請你,不要輕易放開牠的小貓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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